A省B市W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于2001年由房地产经纪人李某、孙某共同发起成立,李某为总经理。李某占公司股份51%,孙某占股份20%,其他股份占29%。2005—2008年分别招聘了包括徐某在内的房地产经纪人共8人,包括方某在内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共20人。现拥有员工300名,在B市设有连锁店铺10家,在A省其他地市设有分支机构3家。设在A省C市的W公司第二分公司于2005年设立,由于经济效益欠佳,于2009年3月解散。
下列关于W公司成立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资设立公司的出资者必须是自然人
B.李某所占股份51%的出资必须是货币资本
C.孙某所占股份20%的出资可以是货币资本
D.李某所占股份51%的出资可以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