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9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支付价款4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0.8万元。2009年9月20日,甲公司又以每股11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计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支付价款5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万元。甲公司将购入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18元。2010年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4万元。2010年4月5日,甲公司将所持有乙公司股票以每股16元价格全部出售,在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5万元后,实际取得款项157.5万元。
甲公司2010年度因持有和出售乙公司股票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
A.55.50万元
B.58.00万元
C.59.50万元
D.6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