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超短波剂量是如何划分的,各适用于何种情况及超短波疗法的禁忌证。
答案
参考答案:
目前还没有一个能客观、准确地测定超短波治疗剂量的方法。
治疗剂量主要按照患者治疗时的温热感觉程度来划分,可分为4级:
1)无热量(I级):无温热感,适用于急性炎症的早期、显著水肿或血液循环障碍的部位。
微热量(II级):有刚能感觉到的温热感,适用于亚急性和慢性炎症。
温热量(III级):有明显的温热感,适用于慢性炎症和慢性病症。
4)热量(IV级):有可耐受的灼热感,适用于恶性肿瘤的高热疗法。
禁忌证:高热、出血倾向、心血管功能代偿不全、活动性结核、恶性肿瘤(高热疗法除外)、妊娠、戴有心脏起搏器者、局部金属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