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宪法修正案》第2、20条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确认了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

C.明令禁止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

答案

参考答案:A, D

解析:根据《宪法修正案》第2条的规定:"《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私人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故国家不可能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享有支配权力,故选项B错误。根据《宪法修正案》第20条的规定:"《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宇宙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大地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彩虹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宇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由此发生纠纷。彩虹公司根据其与宇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其与宇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裁决宇宙公司继续履行。双方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自行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仲裁庭三名仲裁员中一名认为应当否定和解协议,一名认为应当制作调解书,首席仲裁员认为应当制作裁决书,最后按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意见,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了裁决书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此后大地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本公司与宇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履行该合同。

大地公司在得知彩虹公司申请仲裁后,能否申请参加宇宙公司与彩虹公司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为什么( )。

A.不能

B.可以

C.因为宇宙公司分别与大地公司和彩虹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宇宙公司与彩虹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仲裁条款对大地公司无效,大地公司不是该仲裁协议的主体

D.因为大地公司与此案具有利害关系,所以可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