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4年3月26日对外报出。该公司2003年和2004年发生的一些事项和业务的资料如下:
2003年12月东方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西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经收讫。
2004年3月1日东方企业接到西方企业的通知,获知销售的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合同规定的要求不一致,为此西方企业要求退货,在检查后东方企业认为情况属实,同意了西方企业的退货,东方企业已经退还了商品货款,退货已经收到并已验收入库。
如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