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文综)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行 * * 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驶之。每年缴纳直接税达三天工资以上者,被编入居住地国民自卫军的男子,享有选举权,即“积极公民”;而处于奴仆地位的、被提起公诉的、破产和不能清偿债务的以及其他不具备积极公民条件的人,则属于消极公民,无选举权。
——摘编自法国《1791年宪法》
材料二 凡出生于法国并在法国有住所的男子而年满二十一岁者,……均有行驶法国公民权利的资格。立法权由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掌握。行 * * 由24人组成的执行会议行驶。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请回答:
(1)在国家政治体制的设置上,材料一二体现了什么共同原则?该原则源于法国启蒙思想家的那部著作?
(2)指出两则材料在国家政体与公民权利规定上的差异。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材料二的相关规定。
答案要点:
(1)原则:三权分立。著作:《论法的精神》。
(2)差异:材料一实行君主立宪制,材料二实行共和制;材料一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以纳税额和社会地位限制公民选举权;材料二取消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之分,扩大享有选举权的公民范围。评价:共和制的确立和公民权利的扩大,有利于调动人民积极性,推动大革命的深入发展,具有反专制的进步意义;没有给妇女公民权,有其局限性。
回答第(1)问注意关键词“立法权”“行 * * ”“司法权”的归属。回答第(2)问注意“国王”“执行会议”“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