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
其兄是否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简述理由?公安机关应如何应对?
答案
参考答案:
其兄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兄既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又是杨某的近亲属,根据《刑诉法》规定,其以律师或近亲属身份均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解析:法律依据:《刑诉法》三十六条、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