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
案情续三:侦查人员在杨某的办公室搜出一枚某知名企业的印章,还有几份该企业与杨某公司签订的合同。杨某供称该印章是他到街边找人刻制的,所谓的合同也是他自己制作,目的是向别人炫耀,让别人认为他的公司有实力。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简述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或杨某涉嫌伪造企业印章罪)。因为杨某私刻某知名企业的印章,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符合伪造企业印章罪的构成要件,涉嫌伪造企业印章罪。
解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