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

案情续二:杨某得知法院判决要自己归还八十万元后,即把公司近九十万元存款转存到其姐的名下,房产也过户到其他人的名下,以逃避法院执行杨某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简述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或杨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理由:杨某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拒不执行还款义务,且故意转移隐瞒巨额财产,情节严重,符合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构成要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解析: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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