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甲(25岁)与乙(15岁)男孩乙二人合谋去搞点钱,二人进入一住宅内,盗窃现金结5000元、手机一部以及金银首饰若干,欲逃离时,不料正在卧室睡觉的房主(女)被声响吵醒,甲怕房主叫喊,便顺手抄起一把手果刀胁迫房主,房主因害怕,便没有敢叫喊。
案情续:甲发现房主软弱可欺,便教唆乙与与之发生性行为,甲在一旁观看取乐,并用手机拍照。乙回家以后,父母发现其有点异常,在家长追问下,乙说出了情况。后乙在父母的陪同下一起到公安机关,讲清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随即将甲抓获归案,经调查,甲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前刚出狱。(在此基础上回答第2到第4个问题)
甲、乙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答案
参考答案:
甲教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15岁的乙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年龄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