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宋朝刑罚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为:( )。

A.折杖法

B.刺配刑

C.凌迟刑

D.流刑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宋朝刑罚制度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即把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宋太祖时期规定了“刺配刑”,即“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凌迟刑首用于五代时期,但属于法外刑,至宋代确立为法定刑,被广泛使用。答案D不正确。流刑的雏形在商朝已开始出现,至《开皇律》确定为封建五刑之一。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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