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15年3月1日,郝某应聘到甲公司做保洁,双方约定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郝某每天工作4.5小时,试用期为一个月,每月月底结算工资。双方均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双方约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以及工资结算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B.甲公司不得与郝某约定试用期
C.甲公司与郝某约定的双方均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D.如郝某在无过错的情形下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向郝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
参考答案:A, D
解析:(1)选项A:双方约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以及工资结算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2)选项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3)选项C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