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家资丰厚,但在其妻刘氏的训导下,拒不赡养将其辛辛苦苦拉扯大的母亲郝赵氏。结婚后就搬出去另过,基本不去照顾母亲。郝赵氏年纪大了,生活上需要帮助。邻居有位姑娘李玉,看到郝赵氏有困难,即主动给予多方照顾。一天郝赵氏病危,李玉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郝某。郝赵氏想到儿子的不孝和李玉对她的多年照顾,在手术前立下口头遗嘱,表示在她死后,将其出嫁时带到郝家并埋在院内的一罐银元留给李玉。当时有医生和护士在场见证。在手术进行过程中,郝某和刘氏赶到医院。当听说母亲将银元赠给李玉时,郝某夫妇逼迫李玉立下字据,写明李玉将那罐银元转给郝某夫妇。
由于手术不成功,郝赵氏死亡。一个星期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李玉提起此事,同学们都劝李玉找郝某要回银元。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李玉找到郝某欲要回银元,未果,即起诉到人民法院。
请问:如果你是李玉的律师,你会如何提出要回银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