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方程:x2+7x+12=0.
x2+7x+12=0,
(x+3)(x+4)=0,
∴x+3=0,x+4=0,
x1=-3,x2=-4.
图形与图像本质上是相同的。
2002年2月,小学生肖平从黄兵、李红夫妻俩经营的个体商店购买鞭炮。随后,肖开始在街上燃放鞭炮,在放第二个时,来不及外扔,鞭炮在肖手中爆炸,肖左手被炸伤,后经医院治疗,肖左手掌被据掉,构成五级伤残。事后经查证,该鞭炮没注明商标、厂名、警示标志,系不合格产品。该产品由张某加工生产(无照经营),黄兵、李红长期从其处进货。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规定,黄兵、李红、张某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各方责任进行赔偿。
你是否同意这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