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浦口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本局征管科发来的内部工作移送单,反映辖管户南京某科技公司滞留深圳市某通讯技术公司2006年3~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404,957.26元,税额68,842.742元;滞留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2006年1~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3,328,327.34元,税额565,815.06元。上述发票均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金,涉嫌隐瞒增值税。另外,还查明该公司虚开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近1.1亿元,税额达1800多万元。当税务机关去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单位人员暴力抗缴。
如果在侦查中发现已过追诉期限,应当作出( )的决定。
A.免予起诉
B.宣告无罪
C.撤销案件
D.移送法院处理
E.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