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6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戊拟以劳务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的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

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

A.可以

B.不可以

C.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可以

D.经公司登记机关认可后可以

答案

参考答案:B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