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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减压蒸馏装置能控制车用汽油的哪些质量指标?

答案

参考答案:

常减压蒸馏装置能控制车用汽油的馏程,包括10%点、50%点、90%点、干点(终馏点)。

根据车用汽油的使用要求规定了各馏出点的温度。规定了10%点馏出温度不高于70℃,这是保证发动机冷启动的性能。50%点馏出温度是保证汽油的均匀蒸发分布,达到良好的加速性和平稳性,以及保证最大功率和爬坡性能的重要指标,50%点馏出温度规定不高于120℃。90%点馏出温度是控制车用汽油中重质组分的指标,用以保证良好蒸发和完全燃烧,并防止积炭和生成酸性物质等,同时也保证不致稀释机油。一般车用汽油90%点馏出温度不得超过190℃,以保证完全气化和燃烧。干点是保证车用汽油不致因含重质成分而造成不完全燃烧,在燃烧室内结焦和积炭的指标,同时也是保证不稀释润滑油指标。它对停开车次数频繁的汽车更为重要。

但是常减压蒸馏装置所生产的直馏汽油辛烷值较低,一般约为50~60,故需和其它装置的高辛烷值组分调合后才能作为汽油成品出厂。

问答题


[案情]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假如刘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从何时生效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