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共用题干题

病历摘要:患者,女性,37岁,因“发现血压高2年”来诊,2年前患者在体检时发现血压高于正常,其时为145/86mmHg,无自觉不适,自服中药治疗,未监测血压,常有四肢无力,偶有四肢末端麻木感,曾发生过手足抽搐,无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下降,体检:血压150/90mmHg,皮肤未见紫纹,心肺无异常,脐周及双肾区未闻及血管杂音。

如果结果提示:血钾2.5mmol/L,血清二氧化碳结合率32mmol/L,那么考虑下列哪一种(或哪几种)疾病的可能性较大()。

A.原发性高血压

B.高血压病

C.嗜铬细胞瘤

D.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E.继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F.Cushing综合征

G.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

H.慢性肾功能衰竭

答案

参考答案:D, E

问答题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三人均为某国有汽车集团委派)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一审法院能否对起诉涉及的部分内容不予认定为什么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