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患者,男性,60岁,四肢无力2个月,无明显晨轻暮重,无肢体麻木,无视物成双,无饮水呛咳。神经专科查体脑神经(-),四肢近端肌力4级,远端肌力正常,深浅感觉正常,双侧膝反射消失,新斯的明试验阳性

如果患者神经重复电刺激检查提示高频电刺激运动神经反应幅度明显增高,可考虑诊断为()

A.重症肌无力

B.Lambet-Eaton综合征

C.肌营养不良

D.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E.周期性低钾麻痹

答案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圣大有限责任公司是两家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公司成立后,由于经营决策失误,亏损严重,长期拖欠飞腾公司货款,飞腾公司于2004年3月1日向法院申请宣告圣大公司破产,3月6日法院决定受理该案,3月20日法院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中报债权后,组成债权人会议,飞腾公司召集和主持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包括: (1)欠飞腾公司货款50万元,没有任何担保; (2)欠农业银行贷款100万元,以公司厂房作为抵押,厂房经评估现值为80万元; (3)欠工商银行信用贷款50万元; (4)欠隆新建筑公司建筑款100万元,以公司办公车辆作为抵押,车辆经评估现值为50万元; (5)欠易龙公司设备款50万元,没有任何担保; (6)日升公司作为圣大公司的保证人,已经替圣大公司偿还债务50万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且选举飞腾公司负责人王某为债权人会议 * * 。15天后,王某召集和主持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易龙公司认为王某办事不力,不适宜担任债权人会议 * * ,拒绝参加第二次渍权人会议,王某通知清算组列席债权人会议,清算组以清算事务繁忙为由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无权分配破产财产,该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全体债权人同意; (2)经飞腾公司、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同意,通过阳解协议草案。 问题:(1)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如何公告?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3)破产债权总额是多少? (4)清算组是否有权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 (5)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