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某商贸集团公司与韩国某投资公司拟合资兴建一座大型游乐场。双方在原先草签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4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中方拟出资160万美元,韩方拟出资40万美元。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第一期中方缴纳30万美元,韩方缴纳5万美元,双方均应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6个月内缴清。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另外,合营企业合同没有约定合营期限。 根据以上事实,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 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 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3) 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4)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命是否符合规定 (5) 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