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公司从2004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办公楼的折旧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该办公楼于200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原值为1 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递延法,所得税税率为33%。历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法定公益金。上述事项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企业能够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要求: (1)确定累积影响数。 (2)进行会计处理。 (3)计算2004年年折旧额。 (4)计算对2004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