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从2011年1月1日起,甲公司将出租厂房的后续计量由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并将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甲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系一栋专门用于出租的厂房,于2008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用于出租,成本为8500万元。
2011年度,甲公司对出租厂房按照成本模式计提了折旧,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在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的情况下,甲公司对出租厂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出租厂房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计提折旧,预计使用25年,预计净残值为O。在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情况下,甲公司出租厂房各年末的公允价值如下:2008年12月31日为85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为80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为73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为6500万元。本题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
要求:
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正确的会计处理:
将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8500万元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680万元[(8500/25)×2]冲销,计入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借方8500万元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方1200万元(500+700);借贷之差挤入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积”52万元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68万元。
将2011年度按照成本模式计提的折旧340万元冲销,同时冲销已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业务成本340万元。
反映201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损失8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800万元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方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