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庭辩论的顺序为:()

A.先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最后互相辩论

B.先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最后互相辩论

C.先互相辩论;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最后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D.先互相辩论;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最后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查法庭辩论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1条,A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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