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
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内社外都有矛盾。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社外的个体农民是完全的私有制(个体农民在供销社入了股,他这一部分股金的所有制也有了变化,他也有一点社会主义),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互助组跟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互助组只是集体劳动,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个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到将来,由现在这种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
——摘自毛 * *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1953年11月)
材料2
合作社大发展一批以后,区乡干部感到问题很多,担子很重,难于解决,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其实,这是不难解决的。其办法,就是在每一个乡里,抓住一个至两个问题最多的合作社,深入进去,加以研究,找出解决的办法,就可以引导该乡一切合作社迅速地仿照办理。在一个区里,只要整好几个合作社,就可以引导全区各乡的合作社迅速地仿照办理。在这里,建立乡、区和县的合作网的组织,是很有用的。这一点,请你们向县、区、乡干部加以强调。至于按照计划大发展一批合作社以后,及时地宣告停止发展,使运动转到整顿阶段,这是完全必要的。按照上述的季节规划,一年只有一季是发展的时间,其余各季都是整顿和准备发展的时间。其余各季也可以有一些零星的个别的发展,但是主要的发展时间只有一季,并且还只需一季中的两个月,这样就可以基本上避免由于漫无限制而引起的“左”倾错误。因为有了这样的有计划的发展和整顿,合作化的总的进展是好的,有一些县、一些区和一些乡,由于种种原因,合作社发展少一些,也就不要紧了,在以后几年中逐步地跟上去就好了,不要怕被批评为右倾机会主义。从现在起,全国各地的要求,主要是合作社的质量问题,而不是数量问题。
——摘自毛 * * 《农业合作社要有计划地发展和整顿》(1955年11月)
材料3
农业合作化的进度,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基本上完成初级形式的建社工作,省、市、自治区(除新疆外)一级的指标以要求完成百分之七十五的农户入社为宜,让下面超过一点,达到百分之八十至八十五左右。
合作化的高级形式,争取于一九六O年基本上完成,是否可以缩短一年,争取于一九五九年基本上完成。为此,需要于一九五六年由县最好由区直接掌握每县或者每区办一个至几个大型(一百户以上的)高级社,再于一九五七年办一批,这两批应占农户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以为榜样。这样是否可能。又由小社变大社,规模如何。一乡几社,一乡一社,数乡一社,三者是否都可行。全国总社数三十万个,或者四十万个,或者五十万个,究以何者为宜。苏联是十万个社,我国是否以三十几万个社或者四十万个社为适宜。又先并社后升级为好,还是并社升级同时进行为好,还是先升级后并社为好。以上各点请你们一并加以研究。
——摘自《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1955年12月)
材料4
我们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采取了逐步前进的办法。第一步,在农村中,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仅仅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的、几户为一起或者十几户为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然后,第二步,在这些互助组的基础上,仍然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第三步,才在这些小型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的基础上,按照同样的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进一步地联合起来,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些步骤,可以使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逐步地提高社会主义的觉悟程度,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而可以使他们较少地感到他们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好像是突然地到来的。
——摘自毛 * *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
请回答:
(1)概括材料1中的主要观点。
(2)对比材料2和材料3,指出两段文字所反映的基本精神的异同。
(3)阅读材料4,结合相关理论分析第一句话中采取的“办法”的合理性。
(4)阅读材料1、2、3、4,说明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方针政策及其成果。
参考答案:(1)材料1中的理论观点在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些观点是:①当前的农业仍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存在着完全私有制性质的个体农业,也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因此需要对现在的农业进一步进行改造,以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②农业生产组织中的矛盾还比较复杂,既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内部农民与私有性质的个体农民之间的矛盾,又有生产合作社内的农民之间的矛盾,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矛盾,它们互相交织,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产生重大的影响,必须加以解决。③解决这些矛盾的必要途径就是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即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入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入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④走这条道路必须在中 * * 党的领导下,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2)这两段材料反映的基本精神的共同点有:第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在中 * * 党的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第二,党的领导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自愿互利、循序渐进。对于具备了条件的农民,要及时鼓励他们加入更高层次的农业生产组织;对于思想落后的农民,主要是加强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觉悟,让他们在循序渐进中自愿加入不同层次的合作社组织,而不是利用简单的行政命令强制他们瞬间抛弃旧的意识而被迫接受新的意识。第三,强调合作化运动中数量上和质量上齐头并进,并以此作为干部工作和政治素质考查的重要标准。
这两段材料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对待合作化运动的速度方面,两者的基本精神是不同的,第一段文字要求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要制定计划,不能出现漫无限制地发展的“左”倾错误,也不能出现怕批评而停滞不前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必须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保证发展速度。第二段文字,明显抛开了可能出现的客观制约因素,而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提出了具体的发展速度,有急于求成的主观愿望,这与第一段文字反映的基本精神不一致。
(3)材料提出的办法是中 * * 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完全正确的办法,其合理性在于:首先,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规律办事。对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关键是对农民的思想观念的改造,为此党把握思想观念改造的基本规律,采取了有步骤、分阶段地用社会主义思想观念去改造他们固有的小农私有观念,从而在不损害农民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完成了这项艰巨的改造任务。其次,体现了党的工作方式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原则性是必须号召和组织农民走社会主义的合作化道路,这是中国农民摆脱封建主义的根本出路,也是中国走向富强和繁荣的基础;灵活性是因人而异的教育和引导方法,制定三步走的改造模式,目标是将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民都引导到社会主义的轨道上来,最终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合作社。
(4)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方针政策是:第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相结合。第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发展农业生产并举。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与改造农村生产关系结合起来,以推动农业生产,巩固农业合作化的成果。第三,强调对农业生产关系的改造和对农民的思想观念的改造同时进行,以尽量减少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思想阻力。第四,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逐步把个体农民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来。第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正确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对待富农经济,采取了由限制富农剥削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的政策,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阶级结合起来。
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于执行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体表现在: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孤立了城市资产阶级,五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由个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我国经济结构和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促进了整个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