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在JGJ133-2003中对立柱壁厚有哪些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①铝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②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在JGJ133-2003中对立柱壁厚有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
①铝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②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