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第一条:第一款 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七款 ……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案。第二条:第一款 行 * * 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二款 总统有权缔约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第三条: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议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弹劾之。─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 美国宪法是在什么情况下制定的?
(2) 请指出材料中两部宪法所反映的共同原则,并根据材料一中的美国宪法的内容来具体说明这种原则的内容。
(3) 两部宪法关于总统的权力的规定有何不同?请根据中国当时的情况分析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
(1)背景:美国独立后,中央政府软弱无力,外不能御敌,内不能发展经济,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解决在一个大国建立共和制的问题。
(2)分权与制衡原则。分权原则:规定立法、行政、司法权分属国会、总统、最高法院。
制衡原则:国会通过的法案须由总统批准;总统任命官员须由国会批准;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国会的法案违宪。
(3)中华民国总统权力受到国务员的制约,而美国没有这一规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总统权力受制约,主要是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本题围绕美国和中国的宪法进行考查。注意对两者异同的分析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