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3年5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月2日

D.作为质押物的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动产质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包括原物质以及物质的从物、孳息物、代位物等。 在上例中,假如在母牛质押给小李期间生下小牛一头,那么小牛就是作为质物的母牛的孳息。小李不仅可以在小张不还钱的时候把母牛和小牛一起变卖,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得到清偿;如果小李为了母牛产下小牛花费了一定财物,还可以用小牛优先充抵这部分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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