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保险业分业经营的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1)实行分业经营原则是由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各自的特点所决定的。在标的上,财产保险的标的是物,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在期限上,财产险比人身险的期限要短;在风险上,财产的风险相对较大。

(2)实行分业经营原则是由经营技术方面的原因决定的。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性质既然不相同,则二者在承保的手续]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以及保险金的赔付方法等方面截然不同,若同一保险人兼营两者,则难免顾此失彼两俱无成。

(3)实行分业经营原则是基于经济方面的原则。若同一保险人兼营财产险和人身险,则其业务势必过分庞杂,资金方面势必难以应付,其偿付能力将因之减弱,影响投保人的权益及社会公益;加之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质,如允许与财产险兼营,则不免有移此之储蓄,充彼之赔偿之嫌。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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