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药店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足额企业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该药店门市房施工质量差,药店的顶部预制板突然发生断裂塌落,砸坏货架及30多种药品,保险财产损失达91500元。就在保险公司准备赔付的时候,收到一封匿名信,检举该药店出售假药。经保险公司核查,该药店出售的螺旋霉素为假冒产品,该部分损失为19515元。保险公司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决定对于该项损失不予赔偿。药店认为,药店购进药品时并不知道是假药,而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也并未审查,因此应赔偿全部损失91500元。双方因此发生争议。问:

(1)什么是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药店对该批螺旋霉素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为什么?

(3)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

答案

参考答案:

(1)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权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损失的权益。构成要件:

1)保险利益具有适法性,即须为适法利益或为法律所允许的利益。

2)保险利益具有可估价性,即其利益必须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

3)保险利益具有可确定性,即可保险的利益须为确定的利益或可得确定的利益。

(2)不具有保险利益。理由:不符合保险利益适法性的特征。

(3)保险公司应赔付除假冒药品外的损失71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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