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王某和张某是某从事服装生产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是普通合伙人,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王某和张某都打算再设立一家经营服装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王某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张某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张某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只要王某还保留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

参考答案:C, D

解析:考查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A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即普通合伙人的竞业禁止是绝对的,合伙协议不可以做另外的约定。B选项不正确,C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的竞业禁止是倒过来的,除非合伙协议禁止,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问答题

1996年2月6日,××市副食品公司与××县商业公司订立一份牛肉排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商业公司向副食品公司在7天内供应优质牛排肉5吨,每吨1.2万元,合同总金额为6万元。同时,依双方约定,副食品公司签发了以副食品公司为付款人、商业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6万元、出票后三个月付款的汇票一张,并交付给商业公司。2月7日,商业公司发现该汇票已不慎丢失,遂立即通知副食品公司,并要求其暂停支付。2月8日,商业公司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即作了审查,同意受理,并且于当天向付款人副食品公司发出了止付通知。2月9日,法院依法发出公告,规定公示催告期间为2月9日至4月9日。公示人商业公司的申请,于4月15日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报权利。于是,法院根据申请判决,通知付款人副食品公司。4月16日,商业公司向副食品公司请求支付汇票所载票面金额6万元,副食品公司当日足额付款。4月22日,××市服装厂持一张汇票向副食品公司提示承兑。经确认,该汇票正是副食品公司签发给商业公司的那张汇票。汇票背面记明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是商业公司,并有伪造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签章,被背书人是李××,第二次背书的背书人是李××,被背书人是××市服装厂。第一次背书的日期是2月25日,第二次背书的日期为。3月17日。据××市服装厂称:该汇票是3月17日,个体服装经营户李××向服装厂批发服装时,作背书转让给服装厂的。当时,服装厂对该汇票进行了审查,见背书连续、格式也符合要求,便予以接受,根本不知李××是不正当持票人,背书也是伪造等情况。服装厂对该汇票属善意取得,副食品公司应予付款,而副食品公司则以该汇票已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其已依法向商业公司付款为由,拒绝向服装厂付款。于是,服装厂以李××为被告,要求其对该汇票付款。经审理查明,该汇票背书系李××伪造。根据《票据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试分析:

持票人商业公司在丧失汇票后所采取的救济措施是否合法、有效试说明现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