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开发公司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到期后,开发公司没有主动还贷。银行多次向该公司发出催收贷款的公函,开发公司均无回音。2000年11月1日,银行向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支付令送达后,11月8日,开发公司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说:我公司暂时无法还贷,等以后有能力时再偿还。
(1)该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2)仅凭该开发公司的这种理由是否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答案
参考答案:
(1)该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是指被申请的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导致支付令失效。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提出异议无需附着理由,仅需作出反对支付令的意思表示即可,但异议必须在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