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论述题

试述民事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参考答案: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2)参加诉讼的根据: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种牵连关系表现为:①两个法律关系的主体有牵连;②权利义务的牵连;③法律事实或者标的物的牵连。

(3)在诉讼中的地位: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4)参加诉讼的方式:申请参加或法院依职权追加。

(5)参加诉讼的时间:一审程序结束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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