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综合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604年英国众议院对国王的抗辩书称:“无论就尊严或威权而论,国内并没有最高的常设法院足以和本国会的法院分庭抗礼。本国会的法院得到陛下的圣裁,给其他法院颁布法律,但不接受来自其他法院的法律或法令。”

——《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

材料二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皆属违法。……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1689年《权利法案》

请完成:

(1)材料一和材料二中的议会对待王权的态度有何明显不同?

(2)材料二的主要精神和目的是什么?

(3)材料二同材料一相比有何进步性或局限性?

答案

(1)材料一强调议会的法院已得到国王圣裁,同国王抗辩;材料二则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国王的大权。

(2)主要精神是限制国王的权力。目的是为限制王权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3)材料一强调国会的法院颁布法律是经国王授权并同意,任何人必须遵守,而材料二更进步,强调法律由立法机构制定,国王无权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的实施。

本题主要考查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与王权的关系变化。关键是答好第(1)问,从材料一中的“本国会的法院得到陛下的圣裁”,可知革命前王权是至上的,不受议会限制;材料二中的8个规定中都是强调议会的权力,限制国王的权力。在明确这一重大变化后,后两问结合教材知识,很容易得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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