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是日本于2012年3月2日公布了39个无人岛名称,其中包括钓鱼岛附属岛屿。中方坚决反对日方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名。中方重申,无论日方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什么名,都丝毫改变不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材料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对中国海域海岛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3月3日凌晨公布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
运用国际社会的知识,分析国家海洋局公布中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体现了政治生活的哪些道理?(14分)
①主权作为一个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表现为对内的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的独立性。(2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国家海洋局的行动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体现。日本对钓鱼岛附属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2分)
②主权国家拥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1分)国家海洋局公布钓鱼岛及其部分岛屿标准名称是中国行使管辖权的体现。(1分)③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对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分)日本对钓鱼岛附属岛屿进行命名,是明目张胆的侵害中国国家利益的行为,国家海洋局的做法是维护国家利益的体现,是完全正当的,正义的。(2分)④维护我国的独立与主权, 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1分)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1分)中国对钓鱼岛及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国家海洋局的行动体现了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立场。(2分)
题目分析:本题从“当代国际社会”知识板块的角度出发,考查我国公布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的依据,试题类型为体现类试题。我们应从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行使管辖权的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基本立场:独立自主;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等不同的角度组织答案,原理与材料相结合。题后我们需要反思当代国际社会这一模块知识体系的建构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