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敲定钓鱼岛“国有化”方针。次日,日本政府与所谓“土
地所有者”签订了购买中国钓鱼岛的合同。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中国政
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
2012年9月19日,我国政府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了钓鱼岛海图,中国的海监、渔政船加强了对钓鱼岛海域的巡航力度。我国从法理上宣示主权、从执法上行使主权。
日本政府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抗议。全国多地爆发了反日游行,期间也出现了打砸日系汽车、日式商店的过激行为,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⑴运用“主权国家的地位”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政府对日反制措施的正确性。(6分)
⑵有人说:反日游行是爱国的表现,即使过激也不为过。运用“公民的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这一观点?(10分)
⑴领土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主权是一国的生命和灵魂。当我国的领土和主权受到侵害时,必然要采取反制措施(2分)。管辖权是主权国家拥有的基本权利。我国政府宣布钓鱼岛领海基线,加强对其海域的巡航力度是正确行使了国家权力(2分)。
⑵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权利,我国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2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政治性义务(2分),面对日本政府侵犯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我国公民举行反日游行、示威是爱国的表现,应得到肯定(1分)。
公民应当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2分)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2分)。在举行反日游行时,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爱国就可以采取打砸等过激行为(1分)。
题目分析:本题以日本政府钓鱼岛“国有化”方针,严重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中国政
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这一时政材料为背景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回答第(|)问时,分析知识点是运用主权国家的地位。可以从主权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及管辖权是主权国家拥有的基本权利两个角度回答,第(2)问题型是评析题,考查学生辩证思维能力。可从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权利,我国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公民举行反日游行、示威是爱国的表现,应得到肯定。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分析不能因为爱国就可以采取打砸等过激行为角度思考即可。
点评:评析类的材料题是高考的常考内容,它具有辨析题的思维含量,又具有材料题的内容范围。特别是最近两年迎合具体知识考查,基本概念理解类的评析材料题较为多见,解答此类试题,首先应该明确评析标准,即解答此题的核心知识点。其次立足正反两个方面进行理论阐述,最后明确正确的方向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