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年审时若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可采取的警告措施是()。
A.企业通报
B.监督检查
C.认证暂停
D.认证注销
参考答案:C
解析:
获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可以利用认证机构的注册证书及准予使用的注册标志做广告宣传,表明本单位所具有的质量信誉。
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应对注册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其内容包括供方通报、监督检查、认证暂停、认证撤消、认证有效期的延长等。
①供方通报。认证合格的供方(此处的供方指的是认证证书获得者)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出现以下较大变化的情况时,供方需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质量手册已作重大调整或修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供方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体系管理代表发生变动;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认证机构在接到供方的上述通报后,将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
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指认证机构对认证合格的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进行的监督性现场检查,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通常为每半年或每一年一次,不定期监督检查视需要临时安排。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上次检查时发现缺陷的纠正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发生变化及这些变化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可能产生的影响;质量管理体系中关键项目的执行情况等。
③认证暂停。认证暂停是认证机构对认证合格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发生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时采取的警告措施。在认证暂停期间,供方不得使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进行宣传。认证暂停由认证机构书面通知供方,同时也指明取消暂停的条件。发生以下情况时,认证机构将做出认证暂停的决定:供方提出暂停;监督检查中发现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但尚不需要立即撤消认证;供方不正确使用注册、证书、标志,但又未采取使认证机构满意的补救措施。
④认证撤消。认证撤消是指认证机构撤消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合格证明。认证撤消由认证机构书面通知供方,并撤消注册,收回证书,停止供方使用认证标志。发生以下情况时,认证机构将做出撤消认证的决定:供方提出撤消认证;认证机构发出认证暂停通知后,供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并达到规定的条件;监督检查中发现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认证要求发生变更时,供方不愿或不能确保符合新的要求:供方不按规定向认证机构交纳费用。供方对撤消认证不满时,可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诉。
⑤认证有效期的延长。在认证合格有效期满前,如果供方愿意继续延长时,可向认证机构提出延长认证有效期的申请。获准延长认证有效期的程序,原则上与初次认证相同,但由于连续性监督的因素,在具体的过程中将较初次认证大为简化。
因此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