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忠于1998年7月27日、29日先后购买中国银行X市支行发行的面额为50元的定期定额保值有奖储蓄券15张。郭忠因自己居住在农村,便将奖券存放在其亲姐姐郭芳处,委托为其查询中奖情况;自己则把有奖储蓄券的号码抄下来带回家,1998年10月5日,银行开奖后,郭忠购买的储蓄券中有一张中了奖,得奖金4万元,第二天,郭芳将奖金领回,并以自己名义存入银行,未将中奖情况告知郭忠,同年10月20日,郭忠来姐姐郭芳处询问有无储蓄券中奖,郭芳称未中奖,自己已将奖券本金取出,并交给郭忠现金750元,郭忠为了查实,便亲自去银行询问,得知自己的储蓄券中有一张中奖,且奖金已被支取,便又返回到郭芳处询问。郭芳承认了自己领取奖金的行为,但要求郭忠给自己1万元作为报酬。郭忠表示同意,郭芳便将3万元的存折交给郭忠。郭忠回家后,将此事告诉妻子,妻子反对郭忠将1万元给郭芳。
试问:(1)郭忠的奖券中奖后,奖金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郭忠对1万元奖金的处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