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患者,女,66岁。反复腹胀3个月,消瘦,体重43kg,服用泻药效果欠佳。1个月前结肠镜检查未见明显异常。腹胀加重3天,伴腹痛10小时,体温39.0℃,腹部肠形明显。腹部摄片示横结肠扩展。收治入院行剖腹探查术。

手术后2小时,患者呼吸慢慢恢复,呼吸频率28次/分,潮气量130ml,意识没有恢复。呼吸及意识较难恢复的原因包括()。

A.肌松剂残余

B.镇静药、镇痛药残余

C.电解质紊乱,低钠血症

D.代谢慢

E.酸中毒

F.C02过高

G.血浆蛋白偏高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E, F

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4年3月A省甲公司开始使用“小绵羊”名称作为其火锅店的招牌使用,2004年8月B省乙公司也在本地区使用“B省XX县小绵羊火锅店”名称开业经营火锅店生意。2004年5月甲公司曾以“小绵羊”在火锅店服务上申请注册服务商标,但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在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的火锅店服务类商标上不具有显著性而被商标局驳回。2005年2月乙公司也以“小绵羊”申请注册火锅店服务业商标,也被商标局以同样的理由驳回。至2006年底,乙公司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已经在全国发展了几百家连锁店。同时2006年底乙公司再次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小绵羊”服务商标,注册类为包括火锅店服务在内的餐饮服务,最终获得批准,取得注册商标权。甲公司遂因此起诉乙公司侵犯其在先权利,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要求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小绵羊”标志是甲公司先使用的,其享有在先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B.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在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的火锅店服务类商标上不具有显著性

C.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应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甲虽然申请在先,
但其申请已经被驳回,不适用申请在先原则

D.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不应被撤销,其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注册专用权,因为其在2006年申请注册时,由于其成功的经营,使“小绵羊”具备了显著性,符合商标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