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 世隶耕。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1、解释下面加粗的词。
伤仲永( )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
世隶耕( )
或以钱币乞之 ( )
2、“之”的用法主要有6种:①代词,一般用作第三人称;②动词,到……去;③结构助词,的;④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⑤凑足音节;⑥宾语前置的标志。
指出下面。(只需写出序号)
忽啼求之( )
卒之为众人( )
不能称前时之闻( )
送孟浩然之广陵( )
3、翻译: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4、仲永才华衰竭的原因,王子认为是“ ”,而这又是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