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8年8月8日,大华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华盛公司,货款为2 500万元(含增值税额)。合同约定,华盛公司应于2008年12月8日前支付上述货款。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华盛公司到期不能偿付货款。经协商,大华公司与华盛公司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华盛公司以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偿还全部债务。华盛公司用于偿债的产品成本为75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6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用于偿债的设备原价为2 60027元,已计提折旧l 050万元,公允价值为1 3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50万元。大华公司和华盛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华盛公司该项债务重组形成的营业外收入为( )万元。

A.698

B.548

C.498

D.20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华盛公司债务重组利得=2 500-(600+600×17%)-1 300=498(营业外收入)
设备处置收益=1 300-(2 600-1 050-450)=200(营业外收入)
产品转让收益=600(主营业务收入)-750(主营业务成本)=-150(万元)
营业外收入=498+200=698(万元)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