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在城市建设中,有人说小商小贩是个宝,小商小贩也不能胡乱跑,你作为城市管理人员,怎么看?

答案

参考答案:(1)对于城市小商贩问题,我们应该理性看待。

(2)小商贩的存在,从积极方面来讲,不仅给社区群众的生活带了很多方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减轻了国家就业压力,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从消极意义来讲,城市小商贩所销售的物品,无论从进货渠道,还是质量保障,都不能与超市或商场里的物品相提并论,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隐患。同时,由于他们流动性大,给社会治安的有序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城市管理不和谐的一个小小的音符。

(3)城市小商贩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伴随城市发展的一条独特的风景线,取缔不是解决城市商贩问题的最好办法。所以,我们要根据城市发展的特点和小商贩的具体特点,科学规划和管理,使城市小商贩成为与时俱进的和谐的风景线。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1.2009年5月,某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共同犯罪的被告人黄某(17岁)、李某(19岁)、蒋某(31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宣告后,黄某和蒋某都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方某在法定期限内以"对被告人判刑太轻"为由也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时,发现一审人民法院对黄某进行公开审理有违法律规定,便在案件发生地对共同犯罪案件中黄某和蒋某的盗窃事实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审理后发现对黄某和蒋某的认定事实清楚又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确实过轻,遂裁定将该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的原审合议庭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审理中发现本应在押的被告人李某在逃,遂对其犯罪事实不予认定,将其案卷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只对黄某和蒋某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对蒋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将黄某、蒋某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同送交监狱执行,人民法院应监狱的要求,将二人的羁押场所通知其家属。执行期间,监狱又发现蒋某犯有在判决时没有发现的抢劫罪,经劳改机关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将案件移送该案发生地A区人民法院处理。

黄某、蒋某和方某的上诉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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