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建筑公司和乙供货商。2010年10月5日订立一份钢铁买卖合同,分三期交货,第一批钢铁交付完后,甲建筑公司与2010年10月9日发现第一批部分钢筋不合格,遂要求和该供应商解除合同。2010年10月12日租赁了丙租赁公司三台起重机械,租赁期间,甲公司没有经过丙租赁公司的同意,把其中的一台起重机械卖给了丁公司。
甲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为( )。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有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越权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此事件丁公司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