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1年发生以下应税项目: (1)与甲公司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受托为其加工一批产品,原材料价值80万元、辅助材料价值20万元由公司提供,向甲企业收取加工费30万元,各项金额均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记载。 (2)与乙企业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记载金额1000万元,其中含相关费用100万元。施工期间,公司将价值200万元的水电安装工程转包给另一施工企业,并签订了转包合同。 (3)与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合同,记载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为100万元。 (4)与丁企业签订一份运输合同,记载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货物价值400万元、运输费50万元、装卸费30万元、仓储保管费20万元。 根据所给资料,依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2001年李某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2260元
B.4520元
C.5470元
D.6440元
参考答案:A
解析:测试考生对个人所得税中租金收入的有关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租金收入按次征税,以1个月的租金收入为1次,出租期间缴纳的有关税费和发生的租房装修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租房装修费用每月扣除以800元为限,2000元的装修费用有1个月扣除800元、有1个月扣除400元),2001年李某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1-5%)-800]×10%×9}+{3000×(1-5%)一800-800]×10%×2}+{[3000×(1-5%)-400-800]×10%×1}=2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