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有注册资本300万元,2001年1月1日向其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2年,每年支付利息12万元。假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该公司计算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A.7.5万元
B.9万元
C.10万元
D.12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向关联企业借款发生的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50%为150万元,向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只能按150万元计算支付的利息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关联企业又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费用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利息标准的部分,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此,公司2001年向其关联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数额为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