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某制药公司2001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50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8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5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40万元)、财务费用128万元、管理费用4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不含坏账准备金);应上缴增值税60万元、营业税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万元;直接向灾区受灾单位捐款5万元、红十字事业捐款10万元,通过国家规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老年服务机构捐款20万元、青少年活动场所捐款8万元;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分别载有未收回的货款金额100万元(含关联企业20万元)、30万元,该公司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比例为5‰;公司年平均职工人数295人(含医务室、托儿所人员5人),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全年直接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由福利费支付的医务室、托儿所人员工资6万元,均按规定的比例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12月20日从经济特区联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74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地方所得税税率3%;12月下旬分别从A、B两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52万元、35万元,A、B两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

A.327.12万元

B.327.96万元

C.332.76万元

D.352.5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测试考生对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和计算方法是否熟悉。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在计税工资情况下,福利人员的工资、费用不能作为计税工资总额,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准许扣除的工资费用标准为(295-5)×0.08×12=278.4万元,实际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费用300万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11.6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准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278.4×(2%+14%+1.5%)=48.71万元,实际计入53.55万元,超标准4.83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至于福利人员的工资提取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金额本题未作考虑)。 本题准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327.12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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