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1月1日起,从事国务院批准的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其追加投资应符合的条件有()。
A.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
B.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
C.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
D.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原注册资本的50%
E.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或达到或超过原注册资本50%的
参考答案:C, D
解析: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条件是:(1)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2)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 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原注册资本的50%的。 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熟悉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