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轮胎生产企业有职工100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度销售轮胎10万套,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4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额1170万元。2002年度购进生产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货款3000万元,进项税额510万元,原材料全部验收入库。当年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为34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20万元,业务宣传费35万元);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2001年的研究开发费用为40万元);营业外支出记载有直接向地区捐款20万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失资产15万元(当年获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20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另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57.6万元,在境外已缴纳28%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和所给资料回答下列相关问题:(增值税概率17%,消费税税率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地月计税工资标准800元)
下列项目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发生额据实扣除的有()
A.向贫困地区的捐款
B.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
C.补发工资和计算提取"三费"
D.新产品研究开发费
E.人力不可抗拒的净损失
参考答案:D, E
解析:有关税前扣除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捐赠、实发工资与"三费"计提,新产品研究开发,及损失的规定。 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熟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