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12年2月,A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A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B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A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B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4月,A公司、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A公司欠D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C公司承担,且A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D公司债权到期。同年6月,C公司丧失偿债能力。D公司查知B公司作为C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C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C公司。同年8月,B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A公司主张权利。同年10月,A公司股东E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E公司将其对A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F公司,E公司承担A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

根据《公司法》,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有()。

A.大信公司

B.甲

C.丙

D.丁

E.戊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本题考核法院不予受理解散公司的诉讼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