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天宇公司欠中兴公司货款90万元、欠诺亚公司货款40万元。2013年9月,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达成意向,拟由华为公司兼并天宇公司。中兴公司原欠华为公司租金60万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华为公司兼并天宇公司后,华为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在
B.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合并后,华为公司可以向中兴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两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D.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合并时,诺亚公司可以要求天宇公司或华为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合并。本题中,原来天宇公司的债务由华为公司继承,中兴公司可以向华为公司主张原来对天宇公司的债权90万元,中兴公司原欠华为公司租金60万元.华为公司可以向中兴公司主张债务抵销。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作出。所以选项C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