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电器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3000万元,该公司在A国、B国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其中电器销售所得10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转让商标权所得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电器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房产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7726

B.7779

C.8715

D.8270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该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33000+1600+400=35000(万元)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1000×20%+600×30%=380(万元)A国扣除限额=1600×25%=400(万元),实际可以扣除380万元。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30%+100×20%=110(万元)B国扣除限额=400×25%=100(万元),实际可以扣除10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35000×25%-380-100=8270(万元)

判断题
多项选择题